9月29日,记者从省国土厅获悉,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复。这是继河南、山东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三个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贵州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黔中地区,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逐步降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黔西地区,要加大现有耕地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城镇工矿用地结构,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黔北地区,要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适度培育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发展;黔东南地区,要合理有序地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大力开展水土流失和土地石漠化综合治理。
省国土厅厅长朱立军说,批复对我省未来12年的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建设用地保障、统筹各类用地和协调城乡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贵州日报记者王斌)
200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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