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签订工程合同通知书应该注意什么?
1、在合同签订前,应对发包人及工程本身情况要做详尽的调查。比如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业主的资信情况,工程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发包人的履约信用等等。
2、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
“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3、合同价款约定清楚。
4、特别注意对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
“工期、质量、造价”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5、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需要详细约定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对竣工结算程序的也需要有详细的规定。
6、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7、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8、量化不可抗力。
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较常见的是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达到什么程度的自然灾害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通用条款》未明确,因此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9、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10、材料设备供应应约定清楚。
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以及违约责任应当约定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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