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赣州市设立典当行审批流程有哪些
1.申请【窗口、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窗口接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省会议中心东面二楼
2.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电话
7.办理结果《典当经营许可证书》正副本,有效期6年
8.送达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二、赣州市设立典当行审批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典当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省规划;
2、章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注册资本金符合要求;
4、营业场所和设施符合要求;
5、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6、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法人股相对控股且符合投资典当行的相关投资能力条件(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第一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
7、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典当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省规划;
2、章程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注册资本金不符合要求;
4、营业场所和设施不符合要求;
5、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不符合要求;
6、法人股东及相关投资能力条件不符合要求;
7、不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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