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农村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办理过户,需要限制办理。
1、农村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宅基地可以“宅基地调剂”方式过户给同村村民。具体是符合下列一些条件:
1)、办理宅基地调剂使用变更登记限于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间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移宅基地使用权转移并经依法批准;
2)、接受宅基地调剂使用的村民(调入方)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
4、需要的手续:宅基地调剂使用双方凭身份证、户口簿、权证,这样农民土地就有了“身份证”,不仅明确了承包权限,还可以贷款周转,让农民在土地流转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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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包地确权哪些情况不能登记呢!
1.如果农民已经参与退耕还林政策的,且领取《林权证》的就不能进行登记。
2.农民如果整户进城的,也不再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
3.农民开垦的集体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的,将不予确权登记。
4.农民转让,转包,互换的土地存在纠纷的将不予确权登记。
目前许多地区已开始入户调查登记,资料收集等,广大农民一定要保持手机通畅,不怕麻烦,实事求是,不要虚报,认真核实,如果错过登记的农民在短时间不再安排登记,所以农民要注意当地的确权工作进展,避免错过。
三、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这项政策出台对农民来说是好消息!将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出让,入股全能。明确入市的途径。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在城镇扩大的过程中,难免涉及都城市周边的一些农村,其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入市的需求之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通过租赁,出让,入股等形式实现保值和增值。
在我国相关的农村房屋在进行过户时,需要根据相应的要求进行办理。由于这类房屋属于集体财产,相关的规定不允许集体外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相关的出售和转让。所以这类房屋只有相关的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无法办理相关的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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