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校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制定社旗县桥头镇第一初级中学夜间值班责任书。
一、夜间值班时间为:20:00—5:50
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要文明有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烟蒂。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入园7:50--8:
10、离园16:00)。家长送幼儿到园时,领取接送卡;接幼儿离园时,出示接送卡并交还带班老师。各家长必须严格遵守接送制度,出示接送卡,如接送卡遗失,需及时告知带班老师并申请补办,以防冒领。禁止未成年孩子接送幼儿。孩子接走离开教室后,家长带领幼儿停留在幼儿园玩耍时,家长有监护责任,若在此期间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二、夜间值班重点保护范围:师生人身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
三、每晚值班人员为三人,按值班时间进行值班。
四、按值班表,每班第一个人为带班,带领本班同志负责班主任查寝后寝室的纪律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并负责收发交接班登记记录,月未上交学校汇总。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工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要经常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负责解决工程项目施工所需人、财、物的调配、供应,及时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使工程顺利进行。
辅导班、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辅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辅导班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
为了孩子的安全,保证孩子在补习班度过一个平安、有意义的暑期,我们需要共同携手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安全重于泰山”的原则,为确保孩子的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我们特签订暑假安全责任书。
六、值班人员不能按时值班的,值班人员自行调整,一切责任由被调者承担。
七、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应立即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时限。
八、当晚带班领导为当晚安全第一责任人,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九、因擅自离岗、脱岗、逃岗,玩忽职守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节假日、双休日等,学校无特殊说明时,按值班表进行值班。
家长在实习生实习期间,要加强对其职业道德和岗位稳定教育,经常了解其实习、生活情况,确保每周和实习生联系一次,如遇异常情况家长有责任及时和班主任联系。实习生应定期向家长报平安并汇报实习情况。
十一、本责任书由:
1、带班领导向学校签订;
2、责任人向带班领导签订。
监督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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