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建筑强拆程序:
(一)行政机关对需要强制拆除的违规建筑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应当履行拆除义务,对拆除决定不服的,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当事人不提出异议,也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一、违章建筑的主要类型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二)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三)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四)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五)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六)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违章建筑是什么意思?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违法建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城市风貌,并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也影响了城市的未来发展。
国家规定,违章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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