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调整后,新农合筹资标准为5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00元/人年,政府补助400元/人年。(更新时间:2016年12月21日)
2016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4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达到150元左右。
最新消息:陕西即将实现新农合跨省报销
跨省住院患者出院结报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即可出院,新农合基金报销部分由医疗机构与就医地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之间进行结算,最后由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之间再进行清算。
采用医疗机构所在省份新农合目录,执行患者参合地跨省结报报销方案。
跨年度出院患者按出院时间所在年度的政策结算,新一年度未参合患者只计算参合报销金额。
陕西本省新农合跨省试点医院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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