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股权转让
时间:2023-05-07 18:41:25 1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让与人)与他人(受让人)具有相同意思表示时发生的一种股权转让。由于股权转让只有在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发生,股权转让应是一种合同行为,应以协议的形式表达,股权转让是指持有股份的转让,在我国,股权转让是指持有股份的转让,指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性股份的转让。股份转让按股份载体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股份转让和股份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份形式进行的股份转让,实际上包括已缴足出资但尚未发行股份的股份转让,以及未缴认缴出资但尚未发行股份的股份转让。股份转让是指以股份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权转让又可分为记名股权转让和非记名股权转让,纸质股权转让和无纸化股权转让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一些国家的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股权转让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甚至采用专门的书面形式(公证)。但是,非书面股权转让时有发生,特别是以股份的形式,可以更有效、快捷地进行实时股权转让和预约股权转让。而具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股权转让的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票,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情况,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本法律规定,发起人与其他人在公司成立一年后签订的有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会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期限的监事、经理预计股权转让

本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本公司不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该股权转让已被本公司确认,可视为股东资格名称的变更,但本质上已经得到了公司的认可,这对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具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很多公司都存在参与股权转让的现象,未经股权转让当事人的邀请或者未经公司代理人的授权,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该是股权转让的主流形式。但是,股权的自由转让也是股东行使股权的一种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捐赠的方式转让其股份。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取得股东的股权。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股东以赠与方式单方转让股份的,受赠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接受或者放弃;受赠人放弃股权捐赠,股权尚未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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