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立遗嘱日后不用妹妹签名确认。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及利害关系人,既不需要签字确认遗嘱,更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遗嘱的法定类型就包括了:
1、自书遗嘱;
2、代书遗嘱;
3、口头遗嘱;
4、打印遗嘱;
5、录音、录像遗嘱;
6、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以及录音录像遗嘱,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见证人。
一、立遗嘱人不会签名应怎么办
1、立遗嘱人不会写字,则不能采取自书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民法典规定房产遗嘱是否一定要公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产遗嘱不一定要公证,公证只是一种形式,除公证遗嘱外,我国民法典还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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