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婚姻无过错方是否能起诉第三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无过错方不能起诉第三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第三者不是该赔偿责任的主体。
二、夫妻一方婚内重婚另一方能否要求赔偿
符合一定条件时,夫妻一方重婚另一方能够取得赔偿。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损害赔偿在哪些情形下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只规定了可以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果不属于这些情形,法院一般都不会支持。可以支持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一方有重婚的;一方与他人同居的;一方有家庭暴力的;一方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以及其他重大的过错行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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