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这一行为的法律属性及其保障问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若当事人自愿且真实地签订契约并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愿,同时所签署的合同条款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这种所谓的“借名”购房行为实际上应被视为有效合同,并将受到国家法律体系的全力保护;反之,倘若借用人出于规避法律、政策或债务等不良目的,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么这种“借名”购房行为便属无效,自然无法获得法律的认可与保障。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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