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医药广告是指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药品广告,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宣传材料。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果不作为,国家有问责制;建设项目如果产生了豆腐渣工程,与其有关的建设、施工、监理、验收单位以及有关的主管部门必然受其牵连,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
可同样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假药问题,其管理和处罚就宽松得多,特别是假药广告的问责几乎都成了无头案。针对这一现象,近日湖北省专门出台了一个《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施行。它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广告的发布,明确了相关的责任,对防范和打击药品虚假广告作出了明确规定:名人明星误导消费者、使公众权益受到侵害的将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新闻媒体发布违法广告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虚假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受利益驱动,权责不严。因其低成本高利润,就象唐僧肉,有机会人人都想咬上一口,可到了产生不良后果需要追查和承担责任时,与其有牵连的单位和个人就会退避三舍,或者装聋作哑。
诚信和谐的社会需要严谨的法律来保障,而严谨的法律就得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以及必要的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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