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赔偿责任。若未能得到房屋买受人同意取消合同,则须对其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归还购房款项。
2.行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20,000元至30,000元之间的罚款。
3.如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甚至可能被认定为刑事犯罪,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明确指出,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次出售给他人,将会受到警告处罚,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同时处以20,000元至30,000元之间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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