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纳税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核准开业证件;
2、有关合同、公司章程、协议书以及项目建议书副本;
3、银行帐号证明;
4、公司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可证明身份的证件;
5、企业、事业单位统一代码证书副本;
6、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根据法律,企业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后想变更注册怎么办
纳税人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后,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地方税务登记机关领取填报《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纳税人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地方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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