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源管理的转变。
树立“组织收入与税源管理、基础建设并重”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在做好重点纳税大户管理的基础上,拓宽重点监控户和强化管理户的范围,管理好基础税源,及时掌握征管薄弱点或问题易发点,对销售收入大户和纳税异常户、外来施工企业等实行动态税源控管,以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为目标,突出抓好户籍基础资料管理、申报管理、发票管理、重点税源管理,积极探索和建立税源管理办法,及时了解基础税源情况、税源变化情况、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等,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掌握税收管理的主导权,为组织收入提供有力保障。
二、业务流程的转变。
按照“流程化作业、限时性办结、全能化服务”的原则,不断修改和完善税收征管工作制度,明确税收管理员新的工作定位、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目标,杜绝推诿现象,同时从方便纳税人的角度精简审批核准项目,简化办税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推行限时、预约、首问负责制、二次终结制等服务措施,把“对外统一管理,对内有序传递运转”落到实处,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服务理念的转变。
强化主动服务的意识,通过制定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使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沟通的主动性大大提高。税收管理员通过下户、电话及网络信息等方式主动与纳税人沟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解决涉税问题,实现了服务理念由“要我服务”到“我要服务”的转变,服务内容实现了由形式化、低层次到重实质、高层次的提升。
四、服务手段的转变。
以方便纳税人为目的,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推广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供电话、电子数据交换、网络传输等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积极推广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直属税务所管户中已有95%的纳税人选择了网上申报。在拓展申报方式的同时不断简化办税流程,对纳税人的办税事项在细化的同时尽可能归并办理,制定了限时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五、工作方式的转变。
实现工作方式从人工低效到广泛应用信息化技术的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找出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管好每一个细节,衔接好每一个环节。利用信息技术开发了地理信息系统、税收管理员台帐、清税核实、纳税评估等一系列征管软件,提高税收管理的深度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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