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
时间:2023-04-29 20:12:56 32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审批机构

目前,澳大利亚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及业务监管分别由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theAstralianPrdentialReglationAthority,APRA)和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theAstralianSecritiesandInvestmentCommission,ASIC)这两个金融监管机构负责。

APRA成立于1997年,取代以前由澳联储和州政府实施监管的职能,负责外国银行代表处(ForeignBankRepresentativeOffice)和授权存款机构(AthorisedDeposit-takingInstittions,ADIs)的市场准入和经营监管。其中,外国授权存款机构(ForeignADIs)具体包括:(1)外国银行分行(BranchesofForeignBanks);(2)外国银行子行(ForeignSbsidiaryBanks);(3)建房合作社(BildingSocieties);(4)信用联盟(CreditUnions);(5)专业信用卡机构(SpecialistCreditCardInstittions);(6)其他授权存款机构(OtherADIs);(7)授权非经营性控股公司(AthorizedNon-OperatingHoldingCompanies)。

在对外国金融机构的准入和监管方面,ASIC的职责范围包括:(1)对外国企业公司(CorporateCompany)、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市场准入和业务进行监管;(2)对涉及超级养老金(Sperannation)、管理基金(ManagedFnds)、股票和公司债券(SharesandCompanySecrities)、衍生产品(Derivatives)、保险(Insrance)等方面的业务进行市场指导。(3)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对从事以上业务活动的投资者提供保护。

(二)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则

APRA负责对授权存款机构(ADIs)的监督,而ASIC则负责ADIs以外的所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的监管,并对金融产品的消费者提供保护。对于从事非授权存款业务的其它金融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它们既不必按《银行法》要求登记,也不受APRA的监督,但必须按照2001年的《企业法》或者其他国家立法进行注册登记。

二、澳大利亚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历史变化

1980年12月,澳大利亚开展以放松管制为目标的金融自由化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取消银行间兼并的限制和新银行准入的障碍;取消对银行的直接控制;取消外汇管制,实现澳元自由兑换;开放金融市场,允许外资银行进入澳大利亚等。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新时间:2024-01-07 16:30:08
查看管制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管制 最新知识
针对澳大利亚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澳大利亚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