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的彩礼钱归属根据各地的风俗习惯不同而不同,如果是归夫妻共同所有,或是归女方个人所有但用到夫妻共同生活之中的,则离婚时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归女方父母所有或女方个人所有并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存放的,则属于女方父母或女方个人的财产。
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形的,则彩礼需要返还给男方: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起诉离婚彩礼钱归谁?
结婚彩礼钱离婚通常归女方,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有证据表明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返还彩礼:
(一)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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