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协议a股份有限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公司组织,我们经共同协商达成合并协议,同意合并经营如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存续公司,乙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解散公司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取消甲方对乙方的原投资十X股,根据乙方的X十十除转换和收回结算净值外,其余股份愿意将乙方持有的每2股股份转换为1股甲方普通股,但不得超过双方公司的净值(双方每股面值为10元)。不足1股的部分,由甲方职工福利委员会按票面价值以现金购买截至年月日发行的普通股十X股,与乙方合并应发行十X股,合并后发行的股份总数为普通股X股十X股。除因合并发行的普通股外,甲方不享有甲方的权利第十年不得分配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十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与甲方原有股份的权利和义务相同,只是在x年x日前自由转让十十从第十年起,公司将以其他股份分享盈余分配
4.本协议规定的双方换股比例,经双方股东大会分别决议后生效,直至合并完成。X中的乙方十十合并期间资本净值的变动和甲方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动,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双方的换股比例。乙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一般自双方董事会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合并之日起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可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派员监督合并
(5)乙方股东对合并有异议的,乙方董事会应当遵守《公司法》的规定;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购买甲方持有的股份,并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转换比例转换甲方的普通股
6.本合并协议经甲、乙双方董事会分别批准后签订,分别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即按照《投资激励条例》的规定,双方共同向工商局申请批准该项目的合并,甲方增资发行上市的,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批准。上述申请一段时间后未获批准的,由各公司董事会制定办法,报各公司股东大会处理。
(7)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立即补足直至×十十对x年x月x日的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等,应当在3个月内分别通知并公告债权人表示异议,经证监会批准后,应当立即选定合并日,甲方应当在合并后召开股东大会,报告并决定合并事项。
9.本合并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双方董事会协商处理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多份备查使用。欢迎来到66doc.cn
甲方(存续公司):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十十X
乙方(解散公司):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十十X年月二是企业兼并重组的一般程序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的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的同意。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3.就合并事项,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双方职工的意见,就合并形式、资产处置方式等进行协商,债权债务担保、职工安置方案,并就合并意向达成协议
5.企业所在地政府需要提供优惠政策的,地方政府应当提出审查意见。
6.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有权代表被合并企业双方投资者的机构部门作出合并决定。
7.涉及特殊行业的合并,国有大中型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合并、省属企业合并,地方政府省级企业主管部门会同银行财政、劳动部门报省经贸委审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还应当征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意见;其他国有小企业和国有控股小企业兼并重组的审批,由合并协议修改后的市(地)人民政府办公厅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审批,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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