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分级接收安置复员干部、转业士官、复员一二级士官、退役士兵、伤残军人
办理机构
合肥市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县、区民政局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
办理时限
当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时限内。
申办对象资格
本市入伍,经部队批准当年度退出现役并符合进合肥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
申办手续
当事人持退出现役证明、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向有接收管辖权的县、区安置部门报到。
办理程序
县、区安置部门在收到到退役士兵的档案后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接收条件的,报市安置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告知退役士兵,并将其档案退回原部队。
符合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申办手续的要求,到县、区安置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退役士兵凭市、县、区安置部门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其他有关安置事宜由县、区安置部门通知当事人。
全市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办公地点
联系方式
庐阳区民政局安置办
庐阳区濉溪路295号
瑶海区民政局安置办
瑶海区明光路1号
蜀山区民政局安置办
蜀山区望江西路279号
包河区民政局安置办
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高新区农村工作局
高新区创新大道与
皖水路交叉口西300米
经开区社区管理局
经开区翡翠路398号
新站区社会事业局
新站区文忠路999号
长丰县民政局安置办
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西路
肥东县民政局安置办
肥东县店埠镇撮镇路35号
肥西县民政局安置办
肥西县上派镇三河路30号
庐江县民政局安置办
庐江县庐城镇丝绸路1111号
巢湖市民政局安置办
巢湖市官圩路为民巷
合肥市民政局安置办
政务区潜山南路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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