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审理后,当事人能否再次起诉?确定,无论审判结果如何,当事人都不能再向法院申请新的判决。当事人就同一案件再次提起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按照上诉处理。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必须受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四条下列诉讼,依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依照行政诉讼程序的规定。(2)双方当事人自愿就合同纠纷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通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法应由其他机构处理的争议,通知原告向有关机构申请解决
(4)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案件,通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诉讼的,通知原告根据上诉处理,(六)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不能起诉的案件,在不能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不得离婚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原告在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提起诉讼的,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不予受理
全文4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