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挂靠的行为是违法的,住建部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有明确规定:
1、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1)签署弄虚作假或在不合格文件上签章的;
(2)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3)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4)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建造师资质挂靠如何处理
1、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
2、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或有关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告知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
3、注册建造师异地执业的,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处理建议转交注册建造师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14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告知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对注册建造师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向社会公告。不良行为处罚、信息登录、使用、保管、时效和撤消权限等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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