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是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员工或者失业人员,就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由街道办事处对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上报给县民政局。如果你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则县民政局会进行审批,在审批后的一个月内,会给你核发低保证。领取到低保证,你就可以凭低保证每月去领取低保金了。
在向居委会提出申请之前,你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由民政部门印制的申请书、本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以及收入证明。如果是在职人员,则由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是失业人员,需要准备由管理部门出具给你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的相关证明。另外,如果你属于残疾人员可以提供残疾证,离异人员可以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等。具体的应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
我国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第十三条明确的规定了居民申请低保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办理低保人员的责任及义务等相关事宜,你可以进行查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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