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选择安置房或货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交换,如何选择由被拆迁人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费;发生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三条因收购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收购房屋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是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此外,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甚至串通一气,造成安置房质量普遍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任或示范性的项目,比如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并不多,可以算中奖。
2。很多安置房没有完整的产权,即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拥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许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即不收取出让金。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的性质是出让,即支付土地出让金。因此,安置房在今后的交易中,可能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的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这个要求,但法律规定是要交的,所以一旦政府出台政策,很可能就要交了。很多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即几年内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的已经办理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但是,商品房法律是不允许转售的。安置房用地是划拨的,不同于一般购买的商品房(商品房是开发的,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但安置房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上市交易。因此,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安置的房屋。由于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安置户,这类房屋的出售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也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制约。所以它与普通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商品房买受人一般享有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买受人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继承房屋,甚至依法办理抵押。这是因为买受人已经取得了房屋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商品房的价格要高得多,因此购房者的权利也比较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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