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在于前者与第三人存在签订合同行为,并且居间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后者则不参与其中的关系,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不可以随时解除,只有满足规定情形才能解除。
一、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1.是否存在三方关系,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以为他人处理事务为目的,而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2.是否有偿,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而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委托合同不能随时解除,只由发生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或情形时或因合同权利义务因履行而终止的,才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委托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如下:
1.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是以自己的名义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完成一定工作;
2.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不和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委托合同中的受委托人常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
3.承揽合同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是无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n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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