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继承人拒绝履行签字公证怎么办
在遗产处理的过程中,被继承人有绝对的权利,如果被继承人拒绝在遗嘱上签字,表明遗嘱并不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他人无权要求被继承人签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遗嘱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遗嘱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嘱人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被欺诈、胁迫或者伪造、篡改;遗嘱的形式需符合法律的规定,如对见证人的要求、口头遗嘱的设立前提等;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包括遗嘱处分的财产须为个人财产、为胎儿保留应有继承份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自书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写的遗嘱是无效的,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有法律效力的;
2、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受到欺诈或者胁迫所立的;
3、遗嘱人把遗嘱写完后,被其他人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是无效的;
4、自书遗嘱是由其他人伪造的,其遗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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