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追究股东涉嫌犯职务侵占罪这一问题上,我们必须根据法律程序,依序执行下列步骤:首先,我们需要搜集充分而扎实的证据资源,其中可能涉及但不仅限于财务报表、各类合同文件以及相关证人的证词等,这些都是能够有力地证明股东确实存在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的关键证据。
接下来,我们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正式的报案材料,并请求他们对该案件展开全面的立案调查工作。
若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该案件并不符合立案标准,或者在完成初步侦查之后,决定不对该案件进行进一步的移送起诉处理,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在向法院提起自诉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精心准备一份详细的起诉状,明确地陈述我们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情况和相应的法律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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