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征收拆迁,非公房承租人的租房者能主张补偿权利吗
时间:2023-04-30 03:30:32 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虽然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房屋拆迁时承租人有没有经济补偿没有作出规定,但在实践中承租人是可以主张因拆迁行为造成损失的,如停产停业损失、临时安置、搬迁费用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地补偿的倍数以及标准是什么

1.补偿倍数

区域平均综合补偿倍数,简称“补偿倍数”,为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倍数之和,是在征地统一年产值区域范围内,根据各类区域的土地区位、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区域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充分考虑征地补偿对周边地区的影响和控制作用,经综合平衡确定的各区域内的补偿倍数。补偿倍数与统一年产值区域相对应,一个区域只有一个补偿倍数标准。

2.征地补偿标准

在征地时根据被征地对象的具体情况,其征地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费用由当地财政部门、劳保部门、国土部门和其它相关管理部门调查核准后,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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