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的赔偿过程当中,主要需要以下三种证据,只有收集全了之后才能够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认定和判决。
第一类证据要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1.交通事故是双方的车辆引起的,那么车辆一定是有所有权人的,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这样的请求,或者是想上法院来解决这样的纠纷的话,必须是由当事人来进行,所以此时就需要一些证明来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话,要提供一些登记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者是社团法人的登记证等等。
2.如果一方没有提供或者是提供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这种申请是会驳回的,甚至如果发现是未成年人偷偷开车的话,那么这种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认定就非常好划分了。
第二类证据是要证明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成立的。
1.如果相方双方想要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作出一个划分的话,必须有证明双方的确存在着赔偿的关系,此时的证明是比较间接的。
2.第一,要提交交警管理部门给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这是公安机关给出的证明,来证明此次交通事故的确是存在的。
3.其次,交警部门还会给出一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来证明双方的确存在着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若在调解之后并没有什么结果,此时才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没有这两个证明的话,双方可能是大街上随随便便来的两个人,并没有任何的关系,此时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
第三是证明赔偿事项的确存在着争议。
在道路事故的赔偿过程当中应当包含着以下几个方面,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用等等。所以这些都是应当由负主要责任的一方来进行赔付的,那么对于这些赔偿问题的纠纷,想要胜诉的话,也必须把这些应当赔偿的费用都移交给法院,请求法院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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