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侵犯了公私财产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规定,认定标准:第一、客体要件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农用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第二、客观要件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农用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农用地毁坏的行为;第三、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第四、主观是故意。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认定标准和立案标准分别是什么
认定标准
非法占有农用地行为通常表现为:其一,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理,并未经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的;其二,少批多占农用地的,即部分农用地的占用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但超过批准的数量且多占农用地的数量较大的;其三,骗取批准而占用农用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农用地,且数量较大的。
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综合以上所描述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并承诺在一定期内归还所非法占用的农用地,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中表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交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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