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怎么继承
除非另有约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可以依法分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时,其财产要作相应的分割。同时,还要妥善处理好债务承担。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分立后的任一公司主张权利,请求偿还债务。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债权人同意,并与公司在分立时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免除其他分立后的公司的清偿责任。债权人一旦与分立的公司签订前述书面协议,就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其他分立后的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如何去承担分立前债务
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对分立前的债务两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若没有其他约定,分立后的两个公司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怎么承担
公司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公司来承担;如果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利向有过错的发起人或股东追索。
如果发起人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债务的,则债务由公司和发起人共同承担,债权人可以向发起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公司主张。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n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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