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到底什么时间给女方
彩礼何时给女方没有硬性规定的,主要看当地乡风民俗。
1.确定彩礼钱给谁。首先确定一下彩礼钱是给女方自己的还是给女方家人的。一般情况下是给女方父母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在男方和女方父母提亲的时候就可以给了。
2.结婚前是否有别的见面仪式。两个新人结婚前双方家长一般会有一次比较隆重的见面,也可以在这次见面的时候给。
3.是否有其他特殊情况。两个人结婚是需要花费很多钱的,婚前需要筹备很多的东西,这时候款项不足的话也可以提前给彩礼钱。
二、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彩礼能是否能要回来
1.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2.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如果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4.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5.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6.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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