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担心,不管电话打不打得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均应该立案,如果不予立案,法院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起诉只需要提供被告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就可以了。即使没有电话,法院可以到常驻地送达,或者邮寄,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上留的法官联系电话打不通怎么办?
可能是法官(书记员)因公出差、正处理其他事务,或休假。如有需提交的材料可通过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上载明的邮寄地址邮寄。你可以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网站或者12368语言自助查询案件办理情况;也通过审判流程公开网站向法官反映有关问题,法官会通过网站及时向您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全文5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