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满规定年数的,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事实上已经终止了双方的共同生活;另一方起诉离婚,表明其已经失去了对婚姻的期待,以此为由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当在情理之中。
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另一方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按缺席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存款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存款的处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平均分配。但是,如果一方在起诉离婚前转移了财产,导致无法分配存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取款明细情况,并且要求对方逐笔解释资金去向。如果不能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去向,视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7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