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正常死亡的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
2、公民办理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的,需持公安外事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关系通知单、《居民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以上就是户口注销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解答,望采纳
3、公民回国定居的需持本人护照或省公安厅批准定居证明、市局的落户通知书、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恢复户口手续。
4、公民参军入伍需持入伍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
5、复员退伍战士入户需持市安置办的退伍落户介绍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户口注销证明、《居民户口簿》,部队军官转业入户需持市人事局转业落户证明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现分配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6、因重复申请户口的注销流程需要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咨询(各地规定略有不同)
无车销户怎么办理
无车销户时带上相关的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
车辆销户的条件是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需办理报废的,因此是需要有车才能销户的,如果车辆办理了过户那么车户也会随之转移。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的;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对于因机动车灭失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应当公告该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作废。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归属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并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其中需提交的资料有: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代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外地人员需同时出具暂住证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车辆号牌;
5、《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的车辆不注销的,主要的后果如下:
1、报废车辆如果没有去注销,3个年检期内车管所的档案会仍然显示车辆正常,超过3个年检周期而未年检,车管所会强制报废,将车辆状态改为强制注销。该车的车主在没有办理报废手续前,将永远不能办理任何车管业务,再买车都不能上该报废车主的户名;
2、如果别人继续驾驶、或者车辆出了交通事故,车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该报废车辆的牌照将不能继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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