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及额度如何计算
时间:2023-03-02 19:10:43 6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住房消费,职工有提取和使用的权利。红河州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坚持定向使用、安全运作、严格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根据《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条件申请提取使用自己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时间须是在近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房消费行为,且中心审批核准提取数额为其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上年度归集存储余额。符合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三个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首先须由原工作单位向中心或所属县(市)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停止缴存登记注册,而后职工才能凭据符合各项条件的有关材料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必须在购房贷款合同有效期限内中心审批核准提取数额为其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上年(历年)归集存储余额。建房、大修住房贷款,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是辞职、辞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不允许提取,只能由职工原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手续。当职工找到新工作时,中心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但若职工的户口不在红河州行政区域内的,可以照“出境定居的”情况处理,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帐户。鉴于红河州的实际,目前对由于各种原因已进行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的职工,在近一个年度内因购买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贷款合同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支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的比例,由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红河州的经济发展情况、住宅市场状况、收入水平、房租水平等因素作出具体规定。

全文9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住房公积金 最新知识
针对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及额度如何计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及额度如何计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