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歌唱是否侵犯版权?
1。严格地说,街头艺人的演唱行为可以被视为侵权行为,但目前法律对这方面的监管还处于空白,不能对其侵权行为有太多的限制。维权的成本大于收益,所以人人都懒得维权。而绝大多数著作权人会默许这种行为,以增加自己的声誉。歌曲在我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只有公益性演出封面节目不向公众收费、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才能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但是街头演唱是为了商业目的。“卖”字决定了表演者不是出于公益或者其他非商业目的,这显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但是,这种侵权属于民法范畴!除非原审起诉,否则司法机关不会干涉
唱别人的歌会不会被被告侵犯?
演唱他人歌曲是否会侵犯被告的著作权,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首先,要看演唱的歌曲是否有版权。如果没有著作权或者著作权超出了保护范围,歌唱就不会侵犯著作权
其次,要看歌唱的情况。在街上唱歌或者在学校表演,不构成犯罪
最后,经著作权人同意,为营利活动演唱他人的歌曲,不构成侵犯著作权。演唱他人歌曲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侵犯著作权有构成要件。这要看演唱行为是否符合侵权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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