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过户由甲方带上车主的身份证和车辆的驾驶证以及工商登记等材料,乙方也需携带身份证与驾驶证去本地的交警车管部门登记,办理过户手续,交过户费,注销甲方的信息,异地过户的话需要在本地注销车辆信息,在当地领取临时车牌,乙方还需在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登记乙方信息,领取新的行驶证。需要一周时间左右。
北京机动车车牌过户
1、北京车牌是不允许过户的。
2、二手车交易只能是车过户,而车牌不能过户。买方如果没有购车指标(也就是车牌),那就上不了牌照。如果买方有指标,那就可以过户了,过户后售方手里就会剩余一个购车指标,如果售方不再购车上北京牌照,那么这个车牌及购车指标将在6个月后作废。
一般情况下二手车交易是不允许过户的,必须购车的人有指标才可以办理机动车牌照过户,过户后卖方就有一个六个月期限的购车指标。当然如果买卖二手车时没有办理北京机动车牌照过户,那么车主也可以自己保留原来的机动车牌照,但是也要达到一定的条件要求才可以,这样保留原机动车牌照以后就可以不用从新摇号了。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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