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作为出纳,没有相应审批手续,也没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核实,就贸然付款,违反了基本的会计操作流程,具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如果严格要求劳动者根据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实质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显然有失公允。最后,酌定出纳承担公司10%的损失。
出纳负责采购违规吗?
出纳兼采购员,违反了财务规定的。
采购员批款应由财务负责人和法人审批,出纳付款,出纳同采购员应该分开两个人为好。出纳兼采购员,应该是违反了财务规定的。无论是出纳兼采购,还是采购兼出纳,都应该实行其回避制度,以避免工作中的漏洞,给企业资产代来损失。在公司内控的角度考虑,少了一个内部监督环节,因为财务人员既要做财务工作,又要有公司采购及销售的票据业务监督作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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