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公积金逐月还贷
1、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账户留足一年余额。2、公积金逐月还贷操作:每月15日银行开端划账。
逐月还贷的操作手续本来很简单,只需贷款买房的市民,在公积金账户上保存有1年的余额,比方每月的缴存额为1000元,账户余额到达12000元了,就可以到买房按揭的银行去签定托付协议了。
倘若某市民公积金每月的还款额为800元,假如公积金月缴存额为900元,那么刚好还完公积金的贷款本息,剩余的持续保存在公积金账户;假如月缴存额只要700元,那缺乏的100元就要按月补齐到还款账户。
公积金逐月还贷处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4、《当地市逐月提取住宅公积金还贷托付申请表》:上网下载或到贷款银行收取,填写后经所在单位盖章;
5、《购房合同》或《房子所有权证》:到贷款银行复印,并由贷款银行盖章承认。
除供给上述资料外,申请人根据以下不一样状况须供给的资料:
1、申请人为贷款人爱人的,须供给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住宅贷款与住宅公积金缴交不在同一银行的,申请人须供给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到单位住宅公积金缴交银行打印并盖章);
3、托付别人代理的,代理人须供给经公证的代理托付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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