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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住房公积金逐年还贷和逐月还有什么区别?

2024-04-29 2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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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购买XX市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银行厦门市分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已偿还首月应还款本息且没有逾期的借款人及配偶,才能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按年还贷的申办条件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住房贷款尚未还清,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的。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其所购买住房坐落不在职工本人及配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不含福建省)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还贷。 2.委托逐月自动还贷,职工只要办理一次签约,然后由市公积金中心授权银行每月自动为职工转账还贷;而按年还贷,则需要职工每年到公积金中心及银行办理一次转账还贷手续。 3.委托逐月自动还贷是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还款代扣账户,用于归还职工当月应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减轻每月还款压力;按年还贷是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贷款账户,用于冲抵贷款本金余额,然后重新计算职工的每月应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减少每月利息支出,同时,每月还款额将相应减少。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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