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播间主播诱导刷礼物如何追回
能否追回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首先得判断主播的该行为能否构成犯罪。需要综合考虑主播的主观性(主播在聊天当中有无主动暗示观众通过刷礼物便可以进行线下见面)及观众是否因希望线下见面而实际进行了大额的消费。
1、如果主播添加观众微信仅仅是正常聊天,并不存在主动暗示线下见面要求观众刷礼物的行为,那么应当不构成犯罪。因为直播是一种新型工作,其赚钱的来源就是通过与不特定观众进行聊天或才艺表演,让观众根据自愿原则支付一定的费用。而为了使自己的人气保持较高的关注度,在不同平台不同主播添加观众的行为是一种自然的存在,并不是仅仅诈骗行为独有的。其添加的行为就是为了保留住自己的客户,让客户关注自己。因此,如果主播没有故意主动暗示线下见面甚至线下发生关系的,那么主播就不存在诈骗的故意。
2、如果是观众主动提出要求线下见面,那就应当综合考虑主播与客户之间的聊天内容、客户后期有无为了线下见面而消费以及消费的金额多少。因为在添加观众的联系方式后,并不能够保证每个观众都有崇高的素养。偶尔会有部分观众发来调戏、戏谑、挑衅的语言是正常的且主播不可控的。因为观众的个人原因而认定主播犯罪,那是不合理的。
3、如果主播利用该观众想要线下见面的心理,便故意通过虚假陈述、虚构事实的方式让男方消费大额费用,在男方消费达到诈骗罪的定罪标准后,又直接拉黑或拒绝见面,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一般主播合同不干了违约吗
1、一般的主播合同不干了不算是违约。如果网络主播违反合同的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直播的,网络主播就会构成合同违约。
2、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那么只要劳动者按照规定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呈,劳动者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试用期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支告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费用进行专业技能之内的培训和签订保密协议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违约要承担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不得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三、“熊孩子”打赏网络主播怎么办?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大额打赏行为是无效的,可以追回。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打赏网络主播,可以退还已付款项。“熊孩子”由于尚未成年,对于巨额打赏行为缺乏足够的认识,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如果家长不予以追认,应属无效行为,是可以申请退还的。
但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1、监管义务是考量因素。家长在对孩子的监管过程中存在过错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在具体案件中,如果网络服务者已经设置了合理的技术防范手段,如“未成年模式”“未成年保护条款”,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超过自身行为能力的充值打赏存在过错,仍需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2、举证问题是关键因素。如果主张是未成年人进行的大额打赏行为,则需证明该行为是孩子做出的,若举证不力将承担不利后果。同时,如果未成年子女使用监护人身份注册账号,打赏主播,如何证明实际操作人是未成年子女还需要确凿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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