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确定并线事故责任划分时需要考虑当事人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在两车同时并线时,应遵守“让右”原则,即左侧并线车辆让右侧并线车辆。如果左侧车辆不让右侧先行并发生碰撞,则左侧车辆负全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根据当事人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并线事故的责任划分。如无特殊情况,两车同时并线时,遵守“让右”原则,左侧并线车辆让右侧并线车辆。如左侧车辆不让右侧先行并发生碰撞,左侧车辆负全责。
并 线 事 故 责 任 划 分 规 则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受伤,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在实际交通事故中,如何对责任进行划分和确定,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断。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明确规定了按标题:并线事故责任划分规则。
按此规则,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发生并线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这一规则在并线事故责任划分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并线事故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全文9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