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收入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三)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度计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度计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税征收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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