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中介误导交了购房定金,签了合同能要求退还定金解除合同吗
1、若所签署的合同合法有效且对方未出现任何违约事项,定金通常难以退还。
2、在另一种情况下,如果合同基于欺诈、恐吓或强迫等行为而达成,则其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在此前提下,合同签署方有权利主张返还定金。
3、倘若中介人员存在欺诈性陈述或诱导性言辞,导致卖方签署了中介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从而对卖方造成了损害时,卖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此项民事行为。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能否退还呢
关于购房定金能否予以返还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形来判断。
如果买卖双方均按照相关约定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该笔定金应当被视为支付的部分价款或者予以全额退还。
若由于特殊情况如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房屋交易合同,或者在就协议及其补充条款的具体内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无法顺利完成签约过程,且这并非由任何一方的过失所引起,则此时定金是可以要求予以退还的。
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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