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了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单独处理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单独处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行为有效。
处分共有的重大的不动产的,应当经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才可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另一方有权追回,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工伤死亡赔偿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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