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公司签一份合同,有公司印章,有效吗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凡涉及到以书面合同形式订立协议的情况,待各方当事人都已亲自签字、加盖所在公司的行政印章或进行手指印确认后,该份合同才正式生效。
在此之前,即使其中一方已经开始执行他们的那部分主要责任,而另一方也对此表示认可,这样的行为并不意味着该份合同已经成立。
在实践中,我们通常会将公司的行政印章视为其真实意图的象征,因此,只要合同内容真实可靠,那么它便具有了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和公司签合同对方不给如何处理
签了劳动合同单位不给员工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和公司签一份合同,有公司印章,有效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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