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看守所协助调查期间能自己联系律师吗
如果公民被执法部门依法扣留,则享有要求授权律师参与协助处理其诉讼事务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此类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均可享有此项权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恐怖主义活动的严重罪行以及某些特殊类型的贪污受贿案件来说,警方有权在调查过程中限制辩护律师在押犯罪嫌疑人与辩护人之间的会面活动,实施该限制的权力来源于侦查机关。
针对已被判处刑事拘留或者已经得到批准逮捕的情形,唯有辩护律师才具备直接接触并会晤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权限。
根据现阶段实施的法律规定,除了律师以外,任何亲朋好友都没有资格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除非等到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当事人才有可能通过公开法庭相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留置可以见律师吗
在被实施留置期间,被调查人员不可以会见律师。
留置,这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程序,用于处理那些被怀疑犯有诸如贪腐、滥用职权等严重职务违法行为或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员。
当调查机关已经逐步掌握了他们的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后,认为还有大量的关键问题需进行深入调查,并且存在影响案件性质重大、复杂的可能性,如嫌疑人可能逃逸、自杀,可能串谋他人或者伪造、藏匿、销毁关键证据,以及可能存在其他对调查工作产生阻碍作用的行为时,经过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审批,可以决定将这些被调查人员暂时留在某个固定的场所。
中国的《国家监察法》并没有规定在具体的留置期间被调查人员可以与律师有任何形式的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n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n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n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n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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