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公安机关在交通事故中检验和鉴定的规定
公安机关在交通事故中检验和鉴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需要进行申请延期,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会超过六十日。
二、交通事故鉴定费是不是保险公司出
交通事故鉴定费不是保险公司出,而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另外,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三、出小事故我认全责需要扣车吗
交警扣车是因为检验鉴定需要,与是否全责无关。只要检验鉴定结束后,即不再扣留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全文6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