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情况中,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拘留处罚:首先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即当驾驶员体内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时仍然驾车上路;
其次是进行追逐竞赛,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
此外,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服务,严重超载的行为,以及严重超出法定速度上限行驶亦属于拘留适用范围;
最后,如果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显著风险,那么公安机关也将有权对相关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措施。
综上而言,只要符合上述行为特征中的任何一种情况,公安机关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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