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诉讼费退费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退费申请;
2、承办法官当日对退费申请进行审核,填写《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
4、当事人持《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法院财务窗口办理退费业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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